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型案醒申8月21日,例提良好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存在夸大宣传 、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 。被产权人投诉。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 ,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 。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 。扰乱市场秩序。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针对申请人,经核查
,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一是要恪守诚信 ,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该局要求 :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
,流程及收费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
,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
,经核实 ,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
近期,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 ,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避免参与虚假登记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重点监管等措施 。针对代理机构,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 ,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 ,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 ,
